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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磐安县新城区达龙箱包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2FQ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424民初2797号
案号
(2021)浙0424执25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磐安县新城区达龙箱包厂支付原告海盐鸿瑞印刷有限公司货款26705元,由被告分别于2021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3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13705元;二、如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未付的,则需支付原告违约金5000元及本案诉讼费234元、财产保全费290元,且原告可在被告逾期的次日起就被告尚未支付的全部款项(含未到期部分)及前述违约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纠纷已处理完毕;四、本案受理费234元,财产保全费290元,合计524元,由原告海盐鸿瑞印刷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2-07
发布时间
2022-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传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30727MA2FQ8YH38
登记机关
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磐安县深泽乡下中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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