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卓仕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9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2民初18056号 |
案号 |
(2020)辽0102执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卓仕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浑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保险代理费28658.8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上海卓仕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向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5791499467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复华路33号1幢3层31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