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华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59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106民初0385号 |
案号 |
(2020)晋0106执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荆英杰、山西华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飞扬企业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6月1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二、被告张志华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志华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荆英杰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360元由被告荆英杰、张志华、山西华晋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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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智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1725943188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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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临猗县城华晋大道16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