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荣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02********66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3166号 |
案号 |
(2022)桂1202执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向韦华垒支付施工作业费144555元及逾期利息(其中: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以184555元为基数;2021年5月1日起以144555元为基数计付至该款付清时止。均按年利率3.85%计付)。(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626元,申请执行费209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