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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704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81民初2567号
案号
(2019)豫0181执恢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巩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于2017年7月5日前偿还原告李爱芳借款本金46,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10月6日起至被告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实际偿还该46,000元借款本金之日止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被告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于2017年9月5日前偿还原告李爱芳剩余的46,000元借款本金及利息(自2015年10月6日起至被告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实际偿还该46,000元借款本金之日止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本金共计92,000元; 二、如果被告巩义市回郭镇振兴铝合金厂有一期未按前款约定期限还款,原告李爱芳可就剩余未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巩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时间
2020-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邵根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81170480633J
登记机关
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巩义市回郭镇柏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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