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努尔苏里滩·努尔兰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326********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326民初450号 |
案号 |
(2021)新4326执恢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1.被告努尔苏里滩努尔兰汗给原告严俊勇赔偿损失165000元,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一次给付。2.案件受理费4965元,减半收取2487.5元,由被告努尔苏里滩努尔兰汗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0-23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