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佳木斯市丰奇水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811民初1762号 |
案号 |
(2019)黑0811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佳木斯市郊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佳木斯市丰奇水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桦南县宏利源水泥附加料有限责任公司货款及运费共计461887.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0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宋旭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800061754826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乡民胜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