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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合肥东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01********E70P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23民初6582号
案号
(2020)皖0123执1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合肥东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苏州怡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0591元及利息(利息以180591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6元,由被告合肥东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01
发布时间
2020-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陶余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NHME70P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C区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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