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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葫芦岛金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1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1422民初2285号
案号
(2018)辽1422执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葫芦岛金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480000元(2017年12月31日前给付30000元;2018年1月31日前给付30000元;2018年2月28日前给付4200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00元,减半收取4250元,由原告承担2125元,由被告承担21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3-12
发布时间
2018-05-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金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00811392493
登记机关
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石佛乡食品产业园区辽西农产品交易中心4#楼北15号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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