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9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302民初2172号 |
案号 |
(2019)黑0302执20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 057 502元、安装费837 950元,合计 2 895 452元,违约金424 036.90元(计算至2018年9月18日)。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前给付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103 322元,同时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装在龙山国际小区内的84台blt 牌电梯同意安装ic卡授权委托书。剩余货款及安装费2 792 130元,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起每月25日前给付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万元至其全部清偿完毕时止,如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上述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放弃要求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违约金的请求。如被告鸡西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给付,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对剩余未给付的货款、安装费、违约金424 036.90元(计算至2018年9月18日)及2018年9月18日之后至实际清偿货款和安装费的违约金(以未给付的货款和安装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利率1.5倍为基准利率计算)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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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文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669032194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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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双喜住宅-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