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8********059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831民初1300号 |
案号 |
(2021)鲁0831执10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永生支付原告谭志军股权回购款341384元;二、被告山东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谭志军股权回购罚息,以每日102、4元,自2018年7月31日至被执行人杨永生实际付清回购款之日止;三、被告杨永生、山东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谭志军违约金97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永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31073022059T |
登记机关 |
泗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