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荣佑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R41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3民初5687号 |
案号 |
(2021)豫0183执47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欠付工程款350000元,并从2018年12月25日起,以欠付工程款350000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费用至2020年8月19日;从2020年8月20日起,以欠付工程款350000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费用至欠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诉讼费4759元;三、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四、本案的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时间 |
2022-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友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3MA40YAR41G |
登记机关 |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密市白寨镇柳沟村委员会院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