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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中塑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05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浙0326民初2557号
案号
(2022)浙0326执3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浙江中塑置业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执行人股权转让款32000000元及利息,分红款1809315元;2.被执行人王德川应以其个人财产为限对本案债权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被执行人浙江中塑置业有限公司、王德川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执行人浙江中塑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112556.50元,被执行人浙江中塑置业有限公司、王德川共同承担案件申请执行费10120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自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6080595613W
登记机关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平阳经济开发区鸽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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