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5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502民初6078号 |
案号 |
(2019)赣0502执5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德瑞带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22122.08元,并支付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11元,财产保全费4670元,合计10681元,由被告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九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4755565026A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九塘西路自编125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