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赵美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2********7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阳商初字第2612号 |
案号 |
(2019)鲁1521执恢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聊城欧雅菲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借款本金350000元及相应利息二、被告赵美福、孙善全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赵美福、孙善全承担还款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的权利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时间 |
2019-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鲁1521执恢39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6 |
执行法院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