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湛江市亚艺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8********125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8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粤0608执1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21000元及利息(以22100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1月2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4615元,减半收取2307.5元,财产保全费1325元,合计393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湛江市亚艺家具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应于支付判项确定的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05 |
发布时间 |
2019-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0608执175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5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4932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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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木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00MA4UX4125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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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湛江市奋勇高新区(湛江锦江实业有限公司大门内右侧及后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