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3********748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10974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黎荣镍网有限公司货款1,670,000元;二、被告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黎荣镍网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100,000元。如果被告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祖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303740033748R |
登记机关 |
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