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高玉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2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永民初字第96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恢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张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高宗亚、高玉竹支付申请人劳动报酬人民币169770.4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