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叶佳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523********7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24刑初19号、(2020)豫10刑终337号 |
案号 |
(2021)豫1024执1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已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819409.67元和被告人退赔的违法所得236812.67元按比例退赔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详见附表一,被害人名单详见卷审计报告)。三、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详见附表二),其他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