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柯华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24民特878号 |
案号 |
(2022)浙1024执2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柯华斌尚欠申请人施鹏飞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2021年8月底以前利息结断为5000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0.8%计算至本金实际支付之日止),由申请人柯华斌分期归还:在2021年12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前期利息50000元,在2022年6月底前归还借款本金70000元(每期还款利随本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