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海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3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626民初1421号 |
案号 |
(2022)豫1603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海峡自愿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27330元,2020年3月一日之前偿还欠款30000元。原告王秀兰同意。案件受理费1233.24减半收取即616.62元由原告王秀兰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