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保定市小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9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381民初9062号 |
案号 |
(2021)浙0381执88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保定市小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瑞安市赛超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货款958151元及利息损失(自2021年7月27日起按年利率5.77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二、被告李之乐不能证明被告保定市小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财产独立于被告李之乐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被告保定市小乐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之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6075996447J |
登记机关 |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建国路416号裕丰茂达汽配市场11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