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格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6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深宝劳人仲(新桥)案[2019]586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227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3620006】。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如款项:1、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9月9日期间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人民币912.39元2、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9月9日休息日加班工资人币1894.04元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时间 |
2020-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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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友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56170893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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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二北方永发科技园第三栋4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