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百年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6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504民初3415号 |
案号 |
(2020)川0504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泸州百年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李华秀货款63624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10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5元,保全费700元,合计1395元,由被告泸州百年饰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宋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时间 |
2020-04-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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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2356232021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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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