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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262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吉0623民初53号
案号
(2019)吉0623执恢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返还王丽善300万元,如到期未还,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应支付王丽善迟延履行金50万元,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借款300万元结清时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二、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返还王丽善300万元,如到期未还,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应支付王丽善迟延履行金50万元,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借款300万元结清时止,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三、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王丽善以往所有纠纷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2827.68元,减半收取36413.8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1413.84元,由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01-14
发布时间
2019-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田宗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601682620142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浑江区银河小区1号楼4单元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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