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通化市城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04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通中民初字第111号 |
案号 |
(2016)吉05执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通化市城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通化市金世担保有限公司借款800万元,利息从2014年12月26日起按月利2分计算。2016年7月30日前被告偿还原告100万元本金及利息;9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本金及利息;10月30日前偿还200万元本金及利息;11月30日前偿还剩余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担保费10万元于同年11月30日一并结清。(每笔偿还的计算方式为先计算利息,余额扣抵本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6-08-09 |
发布时间 |
2016-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吉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50155049333X8 |
登记机关 |
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通化市新风路37号(老站客运站后大门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