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凯霸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7********927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81民初13290号 |
案号 |
(2021)苏0581执5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家港市通骏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常熟市龙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2478300元(含借期利息210.33万元、计至2020年8月19日的逾期利息375000元),以及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河南省凯霸服饰有限公司、高磊、许科对上述被告张家港市通骏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常熟市龙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沈家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21599122927Y |
登记机关 |
驻马店市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城河南路与规划路交叉口西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