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肇商初字第294号 |
案号 |
(2016)黑1282执3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鹤岗市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申维超两笔借款4800000.00元,利息720000.00元,合计55200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044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4-27 |
发布时间 |
2016-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永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400660217854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五塑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