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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13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辽民二初字第77号
案号
(2015)大海执字第002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东方公司、北方制钢公司、国贸公司尚欠瑞隆物流10500万本金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10月16日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具体给付方式从本调解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之前支付875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二、以上分期付款若任一期逾期付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双倍支付利息,同时未到期款项视为已提前到期,瑞隆物流可据此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北方制钢公司、北方焦化公司继续承担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瑞隆物流方有权对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案北方焦化公司、沈阳重工公司、沈阳薄板公司继续承担《保证合同》约定的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诉讼费566800元,减半收取283400元,由各被告承担;五、本调解协议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海事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5-06-02
发布时间
2015-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久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300721322093Y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钢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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