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924********4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924民初1503号
案号
(2021)桂0924执7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莫毅、莫世林应偿还借款本金451880元及逾期履行(以45188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1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给原告梁淇二、被告定于2021年8月13日前偿还20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0万元,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余款给原告三、如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原告可以就余下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受理费8078元,减半收取4039元,被告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业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19
发布时间
2022-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