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来宾市天泽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6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兴民初字第906号(2015)兴民初字第906号 |
案号 |
(2016)桂1302执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解除原告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来宾市天泽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关于满地金龙欢街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来宾市天泽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9171776.36元; 三、被告来宾市天泽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工程款9171776.36元为基数,日按0. 5‰计算,从2015年4月2日(起诉日)起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 四、原告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所承建的满地金龙欢街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原告承建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案受理费188263元,由被告来宾市天泽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6-06-24 |
发布时间 |
2017-04-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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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莫崇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00756546812R |
登记机关 |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来宾市北四路1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