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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1********214L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106民初231号
案号
(2021)苏0106执7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金7579646.94元,并支付3329313.8元自2020年6月1日起的逾期付款利息,标准为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二、被告(反诉原告)何光林对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南京大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何光林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何光林-14-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34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03174元,保全费5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00元,合计111074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南京悦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何光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2-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姜小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6748247214L
登记机关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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