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727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4民初7348号 |
案号 |
(2022)冀0104执5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常英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28461元;二、其他各节,互不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被告未按本调解协议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石家庄中融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款时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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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0667747727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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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高营镇北高营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