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10********1693 |
执行依据文号 |
许劳人仲案字(2021)242号 |
案号 |
(2022)豫1002执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于2021年12月31前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人民币40468.2元,支付方式为向申请人中原银行卡(账号为:6236602203309758,开户行中农路支行)转账支付;二、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案的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再无任何纠纷;三、至2021年12月31日,如被申请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则被申请人承诺在支付拖欠工资时,赔偿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4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尚新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7457831693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西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