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温州扬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9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穗仲案字第5848号 |
案号 |
(2021)浙03执1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仲裁委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44000元及利息、罚息。(2)支付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3602元。(3)承担本案仲裁费9636元。(4)承担本案执行费用2725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时间 |
2022-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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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荷佳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208290595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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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明珠路85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