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64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1303民初658号 |
案号 |
(2018)辽1303执6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黄国军借款利息444,054.79元(524,054.79元—80,000元)。二、驳回黄国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3,213元;黄国军负担2,93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08-27 |
发布时间 |
2018-10-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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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侯文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03716467714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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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