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颜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2********09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102刑初386号 |
案号 |
(2021)冀0102执4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颜慧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2年7月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涉案毒品3.23克,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颜慧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