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401********256Y |
执行依据文号 |
0(2020)晋0106民初4584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5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山西成杰伟业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半山一期a3#楼实际交付之日止的逾期交付房屋损失(按照每日3.24元/平方米计算),并同时支付原告评估费33260元;二、被告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向原告山西成杰伟业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万元看守费,及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半山一期a3#楼实际交付之日止的看守费(按照每月2万元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诉讼费收取11300元,由被告绿地集团太原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方东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94215256Y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长风街半山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