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902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973民初13693号、(2021)粤19民终5197号 |
案号 |
(2021)粤1973执14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30215615029】。一审判决:1、被告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周红娟加工款20398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03986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案受理费2219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莞市入世丰针织有限公司负担。二审判决: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时间 |
2022-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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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浩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59218902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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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东坑镇东兴东路坑美路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