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海民初字第13586号 |
案号 |
(2014)鸡冠法执字第00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中钢钢铁有限公司货款三千六百八十一万九千五百三十元五角及利息十八万四千零九十七元六角五分,于2013年5月31日前返还五百万元;于2013年6月15日前返还一千万元;于2013年7月15日前付清剩余的二千二百万三千六百二十八元一角五分。案件受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3-11-19 |
发布时间 |
2016-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久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721322093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钢路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