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1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鸡冠商初字第42号 |
案号 |
(2014)鸡冠法执字第003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拖欠原告河北巨鑫输送工程有限公司维修费3万元。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赤炎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4-01-28 |
发布时间 |
2016-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久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721322093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钢路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