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胡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7********1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27民初404号 |
案号 |
(2022)川0727执恢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晋同意支付原告任国钧装饰装修款510000元,此款定于2019年8月31日前给付20000元,余下部分定于每年1月30日前最低支付5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