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云鹜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3********4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328民初31号 |
案号 |
(2021)豫0328执12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河南云鹜实业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贷款本息12946560元,并支付贷款本金12000000元的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2.被执行人云鹤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新乡云鹤食品有限公司、孟祥哲、王莉娜对以上判决款项与被告河南云鹜实业有限公司互负连带清偿责任。3.保全费5000元,合计54740元由上述六位被执行人承担。4.案件执行费由上述六位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裴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8MA44154451 |
登记机关 |
洛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洛宁云鹤食品有限公司9号房1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