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84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17726号 |
案号 |
(2020)沪0117执24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2万元; 二、被告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凯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息损失(以39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3日起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4.35%计算)。 如果被告河北顺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时间 |
2020-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卷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1748460170M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衡水市苏正冀衡路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