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龙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32********6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112民初3354号
案号
(2021)鲁0112执恢1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龙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苏剑借款本金16.5万元。二、被告龙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剑以借款本金16.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已偿还1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向原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龙鑫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0-12
发布时间
2022-01-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