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鑫熙商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88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恰民初字第00383号 |
案号 |
(2020)新3024执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乌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新疆鑫熙商务有限公司偿还孙芳梅借款本金9.95万元,借款期间利息人民币11940元;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7日间逾期利息156元;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253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乌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4-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玉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乌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乌恰县黒孜苇南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