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金强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3********4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827民初798号 |
案号 |
(2021)冀0827执1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金强强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何春林装修款人民币6500.00元。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何春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2-0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