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郝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3********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09刑初193号 |
案号 |
(2021)京0109执2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郝强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二、责令被告人郝强退赔赃款人民币五万五千元,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0-14 |
发布时间 |
2022-0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