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传诚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0********482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07民初16303号 |
案号 |
(2022)沪0107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传诚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货款81337.8元;二、被告上海传诚时装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新生印染有限公司违约金33649.1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财产保全费1094元;案件受理费2599元,减半收取计1299.5元,均由被告上海传诚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段桂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30482D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7幢1625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