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市金属材料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9302**** |
执行依据文号 |
(1995)法经上字第26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4)北执字第00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北海市金属材料公司偿付给江西生资公司货款及赔偿经济损失155万元;二、江西生资公司补偿给海口海赣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三、北海金属公司偿付海口海赣公司所承担的滞港损失26万元;四、广东新会计委供销公司所属的1000吨中板,按其要求,与其北海金属公司直接结算。五、终止1993年2月10日、9月18日,江西生资公司与北海金属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及助销协议的履行;终止履行1994年6月30日北海金属公司与海口海赣公司签订的协议;六、江西生资公司与海口海赣公司就1993年7月17日所签订的联销协议中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另行结算。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11158元及一审财产保全费58020元、其他诉讼费6000元,共计286336元,由江西生资公司负担13万元,北海金属公司负担156336元。海口海赣公司预交的一、二审案件受理费99568元,在江西生资公司所负担的部分中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4-10-15 |
发布时间 |
2014-10-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海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四川路38号 |






